目前最大程度减轻企业法人与高收入一般纳税人税负的方法就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对于企业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纳税人转变个税项目,通过成立企业的形式,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服务”转变为“企业合作”,利用现在全国有很多园区为了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吸引企业入驻,出台了一系列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或者财政奖励政策。在这些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后,再与甲方签订合同,享受当地的财政奖励,从而减轻税负。
在这基础上,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按照一定比例测算应税所得,比如10%的应税所得率,就能将税负较少到最低,也就是能为自己节省90%的税负。
例如企业年营收100万,成本30万。根据查账征收,利润70万,如核定征收,一般以营收的10%作为利润,利润就只有10万了。核定征收的节税效果对高利润企业特别明显。
案例:
企业A是一家公司,收入一笔咨询服务费650万元。在日常操作中,企业A需要缴纳268.82?万的税款,如果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500万收入只需缴纳36.36?万的税收,节税比例高达86%以上,利用国家政策合理节税,合理合规合法。
节税效果:
A公司
B企业(节税效果)
增值税:650/1.03*0.03=18.93万元
增值税:650/1.03*0.03=18.93万元
地方附加税:18.93*10%=1.89万元
地方附加税:8.93*10%=1.89万元
企业所得税:(650/1.03-1.89)*25%=152.7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
(650/1.03-1.89-152.7)*20%=95.3万元
个人所得税:650/1.03*10%(服务业应税所得率)*35%(分级税率)-6.55(速算扣除数)=15.54万元
税款合计:268.82?万元
税款合计:36.36?万元
通过税务筹划合理为企业增加利润232.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