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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内资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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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4-02-03 19:50
详细信息

成都市内资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2024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办理设立审批: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持有外资),公司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的岗位和证书。




3.申请前3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未撤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的基本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工商局文件报送章程。




2.法人,股东身份证明扫描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公司工商局报送章程,追溯到自然人。




3.公司3名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员工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




4.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5.申请报告;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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